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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23年度
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会费的通知
中畜协字〔2023〕12号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,整合各类资源,充分发挥我会的品牌优势和桥梁作用,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个性化服务。根据《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会员应履行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。自9月起,我会开展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缴工作,逾期未交纳会费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,同时不再保留企业在我会的职衔职务。敬请各会员配合完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取依据
民政部和财政部文件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(2003〕95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[2006]123号)、《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有会费收取管理办法已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,各会员单位需全面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缴纳会费。
二、会费收取对象
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会员单位
三、 会费收取时间
2023年9月1日——2023年12月31日
四、费收取标准
五、会费缴纳方式对公转账
账户名称: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
开户银行:农业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
银行账户:11021001 040002886
注:必须是会员单位或本单位员工缴费;公司转账、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“会费”;个人转账、汇款请务必注明“公司名称+会费”。
六、其他事项
1、按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,无故逾期未缴纳会费的单位,将视作自动自愿退会,协会秘书处有权收回协会团体会员证书。
2、协会收取会费后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张桄溥(18513219695)
刘
波(13931992546)
电
话: 010-66021003
地
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
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!
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
2023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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